李辰君 严选律师
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
四川省成都市
发布时间:2011-07-13
咨询:人在基层工作,职责是管理违规建筑。但是并没有处罚和执法权,只有发现违规建筑后发出调查通知的权利。咨询人在工作中发现了一处违规建筑后发车了调查通知,但是当事人并没有停止,继续建。其间,该违规建筑发生了事故,有一个工人发生伤亡。咨询者问她是否有责任,是否构成玩忽职守?
四川网: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当事人因不具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并且在事情发生之前,已经发出了调查通知,尽到了工作义务,那么当事人是不构成玩忽职守罪的。
关于本罪的相关内容,请参考http://www.scxsls.com/a/20110701/125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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