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灿 严选律师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广东省深圳市
发布时间:2011-07-13
犯罪动机不属卑鄙恶劣的。如基于义愤的,大义灭亲的,不堪虐待、迫害反抗等而杀人的一般不适用。如山林、水利、宅基、邻里、债务等矛盾激化引起斗殴而造成死亡的案件,一般可以考虑适用死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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