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卓妍 严选律师
辽宁开尔律师事务所
辽宁省大连市
发布时间:2011-07-13
报送(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复核案件的诉讼案卷和证据,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拘留证、逮捕证、搜查证的复印件;
(二)扣押赃款、赃物和其他在案物证的清单;
(三)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的起诉意见书,或者人民检察院的侦查终结报告;
(四)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
(五)案件的审查报告、法庭审理笔录、合议庭评议笔录和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笔录;
(六)被告人上诉状、人民检察院抗诉书;
(七)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和宣判笔录、送达回证;
(八)能够证明案件具体情况并经过查证属实的各种肯定的和否定的证据,包括物证或者物证照片、书证、证言、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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