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震 严选律师
四川发现(雅安)律师事务所
四川省雅安市
发布时间:2011-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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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失致人死亡的前提必须是被害人已经死亡,这是前提。其次,过失致人死亡的这一结果是因为不希望看到的,是行为人反对的。它包括疏忽大意和过于自信的过失。但是两者都对死亡的结果持反对,不希望发生的态度。但是间接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他人死亡的结果,但对这种结果的发生采取听之任之、有意放任的态度,从而导致他人死亡的行为。从当时的情形来看,行为人应该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发生死亡的结果,但是对这一行为并不是反对的,而是听之任之,有意放任的。因此对于该行为应认定为故意杀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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