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永娟 严选律师
广东大律至明律师事务所
广东省广州市
发布时间:2011-12-08
庭立方解答:
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或者;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 敲诈勒索公私财产“数额较大”,以1000元至3000元为起点;
二、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1万元至3万元为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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