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强 严选律师
四川川商律师事务所
四川省成都市
发布时间:2012-04-12
案情简要:一位朋友在成都卖K粉300克,现在被警察抓了,中没有规定K粉属于毒品,这构成犯罪贩卖毒品罪吗,会被怎样判刑?
庭立方解答:
K粉又称氯胺酮,根据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四川省公安厅联合制定下发《关于办理氯胺酮毒品违法犯罪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意见》。《意见》规定:氯胺酮是国家药品管理部门规定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精神药品,属于《》规定的“其它毒品”的范围;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氯胺酮,均构成犯罪,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贩卖氯胺酮300克属于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三款、第三百四十八条规定的“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情形。依法处七年以上,并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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