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子伟 严选律师
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
贵州省贵阳市
发布时间:2012-08-16
庭立方:诬告陷害罪是指捏造犯罪事实,向国家机关或者有关单位作虚假告发,意图使他人(包括犯人)受刑事处分的行为。
[条文]第二百四十三条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不是有意诬陷,而是错告,或者检举失实,不适用前两款的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本罪的,从重处罚。(《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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