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思跃 严选律师
贵州瀛黔律师事务所
贵州省贵阳市
发布时间:2012-12-27
庭立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解释第四十六条 审判期间,辩护人接受被告人委托的,应当在接受委托之日起三日内,将委托手续提交人民法院。
法律援助机构决定为被告人指派律师提供辩护的,承办律师应当在接受指派之日起三日内,将法律援助手续提交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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