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媛媛 严选律师
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
四川省成都市
发布时间:2013-02-26
庭立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2012年修订)第一百六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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