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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2012年修订)第二百一十七条

发布时间:2013-03-01

   庭立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2年修订)第二百一十七条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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