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简介
王某某携带甲基苯丙胺147.5克准备从成都某站乘坐旅客列车前往沈阳,在候车厅被民警挡获。
二、办案过程
承办律师接到委托后,立即前往看守所会见当事人,了解案件详情,同时承办律师多次与承办检察官、法官就案件存在的问题进行沟通,积极主动的向承办检察官、法官提出自己对案件的看法和观点,并向其提交了相应的辩护意见。
三、辩护思路
1、对王某某2012年12月9日两次供述的真实性、合法性持有异议;
2、王某某的行为应当认定为;
3、王某某是初犯,且认罪态度较好,请求法院对王某某依法判处。
四、办案结果
一、王某某犯,判处十五年,两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一万五千元。
二、本案查获的甲基苯丙胺147.5克予以没收。
五、办案心得
在毒品案件中应多加注意毒品的计算方式等问题,对鉴定材料合理充分的利用,保障当事人的最大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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