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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某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一案,重庆弘双律师事务所牟均发律师为其积极辩护

发布时间:2021-11-18 16:22:08 浏览:4458次 案例二维码

一、案情简介

2017年7月,费某经被告人陈某介绍参与“微云计划”传销活动,尔后陆续购买12个微电站。费某通过口头和微信宣传,带领传销活动参与人到湖北某太阳能集团考察,设立门店等方式宣传“微云计划”传销模式,发展下线人员。湖北某太阳能集团资金链断裂后,费某购买了光伏链等产品。经鉴定:费某发展微电站会员数量3480个,总层数50层,下线会员投资总额人民币11616.4万元,获利342.025543万元。

二、办案过程

本案当事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相关数额、量刑建议有异议,认为自己参与这件事未得到任何一方钱,律师多次与承办检察官、法官就案件存在的问题进行沟通,积极主动的向承办检察官、法官提出自己对案件的看法和观点,并向提交了相应的辩护意见。

三、辩护思路

辩护人的辩护意见为:

1、对指控被告人费某罪名无异议;

2、对指控被告人会员数、层数等事实不具有确定性;

3、被告人费某家属积极退赃并缴纳罚金

综上意见,请求法庭对被告人从轻处罚。

四、办案结果

被告人费某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

五、办案心得 

律师接受当事人委托后,积极会见当事人,向当事人询问纠纷来龙去脉,梳理案件事实,向被告人解释法律的规定,是否构成犯罪及量刑情况,确定管辖法院,以帮助代理律师还原案件事实,为顺利进行诉讼奠定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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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某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一案,重庆弘双律师事务所牟均发律师为其积极辩护

发布时间:2021-11-18 16:22:08 浏览:4458次

一、案情简介

2017年7月,费某经被告人陈某介绍参与“微云计划”传销活动,尔后陆续购买12个微电站。费某通过口头和微信宣传,带领传销活动参与人到湖北某太阳能集团考察,设立门店等方式宣传“微云计划”传销模式,发展下线人员。湖北某太阳能集团资金链断裂后,费某购买了光伏链等产品。经鉴定:费某发展微电站会员数量3480个,总层数50层,下线会员投资总额人民币11616.4万元,获利342.025543万元。

二、办案过程

本案当事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相关数额、量刑建议有异议,认为自己参与这件事未得到任何一方钱,律师多次与承办检察官、法官就案件存在的问题进行沟通,积极主动的向承办检察官、法官提出自己对案件的看法和观点,并向提交了相应的辩护意见。

三、辩护思路

辩护人的辩护意见为:

1、对指控被告人费某罪名无异议;

2、对指控被告人会员数、层数等事实不具有确定性;

3、被告人费某家属积极退赃并缴纳罚金

综上意见,请求法庭对被告人从轻处罚。

四、办案结果

被告人费某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

五、办案心得 

律师接受当事人委托后,积极会见当事人,向当事人询问纠纷来龙去脉,梳理案件事实,向被告人解释法律的规定,是否构成犯罪及量刑情况,确定管辖法院,以帮助代理律师还原案件事实,为顺利进行诉讼奠定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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