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简述】
被告人W本身并无经营海外商品代购的资质,但其私自决定为他人大规模代购化妆品,并且在代购时也并未申请代购相关资质,被指控涉嫌走私普通货物。
二、【辩护思路】
办案律师在接受本人委托之后,迅速开展相关工作事务,就本案相关案件资料进行仔细阅读并就其中重要内容及时记录,针对被告人的代购行为、代购货品、数量从构成要件上是否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罪进行重点理解归纳,在阅卷后及时与委托人沟通交流,就所归纳出的重点内容及时反馈给委托人。
三、【办案结果】
高效完成此次评估性阅卷,并及时将结果反馈当事人。
四、【办案随笔】
阅卷会见是联系当事人与办案律师的良好途径。通过阅卷能够加深办案律师对案件的了解程度,与当事人及时的沟通能够及时避免在阅卷过程中由于对案件的不充分理解而导致的错误看法,同时也更展现了办案律师对案件的认真负责,有助于当事人将案件的最新发展的告知以及办案律师对案件的及时反馈。
本案中,办案律师就被告人W是否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罪进行针对性阅卷,在了解相关案情之后针对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罪的构成要件,着重从构成要件中的客观要件结合类案对比,与团队讨论交流,就其中的焦点问题进行关注讨论,在阅卷过程中形成自己的阅卷笔记并及时将结果反馈当事人,高效完成此次评估性阅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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