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
  • 全国
  • 北京市
  • 天津市
  • 河北省
  • 山西省
  • 内蒙古自治区
  • 辽宁省
  • 吉林省
  • 黑龙江省
  • 上海市
  • 江苏省
  • 浙江省
  • 安徽省
  • 福建省
  • 江西省
  • 山东省
  • 河南省
  • 湖北省
  • 湖南省
  • 广东省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海南省
  • 重庆市
  • 四川省
  • 贵州省
  • 云南省
  • 西藏自治区
  • 陕西省
  • 甘肃省
  • 青海省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还有疑问?马上发起在线咨询,专业律师快速回复你的问题

立即咨询
当前位置: 首页 > 庭立方·视频说法 > 视频详情

提示信息

Subtitle/CC
    Speed
      Quality
        Audio Track
          SpeedNormal
          Subtitle/CC
          Audio Track
          Quality

          00:00 / 00:00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是怎么量刑的呢?

          843次播放 2021-02-03

          律师解读:

          我们知道,现在依旧存在着一些无良的商家在生产、销售的产品时以次充好、或者产品不合格的情况,那么针对这些情况,刑法上是怎么进行规范处罚的呢?

          法律依据:

          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条,我们可以知道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是根据不同的销售金额,来进行刑事责任的认定,主要是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2、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3、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4、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相关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