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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后逃逸该怎么处罚?

858次播放 2021-07-28

交通肇事类案件是我们生活中比较常见的一类案件,随着交通运输业的迅速发展,交通事故逃逸案件也呈上升趋势,严重扰乱了正常的交通秩序。交通肇事者逃逸会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 简单来说,交通肇事逃逸,就是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133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且在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如果行为人在发生下列交通肇事情形之一后逃跑的,就属于交通肇事后逃逸的情况:

第一,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第二,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第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

第四,酒驾,毒驾,无证驾驶,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安全机件失灵、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严重超载驾驶,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并且导致1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如果不属于上述4种情况之一的,就不成立刑法上的肇事逃逸,不涉及刑事处罚,而是属于行政违法行为。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进行行政处罚,比如处200-2000元的罚款,15日以下的行政拘留,吊销驾驶证,严重的将终生不能再取得驾驶证。

小心驶得万年船,遵守交通规则,提高安全意识,对自己负责,也对他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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