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于处罚
免予刑事处罚指因某些原因犯下罪行,需要刑事处罚,但因为自首或其他情节,导致不用接受刑事处罚。这就意味着行为人不必承受牢狱之苦。 免予刑事处罚的具体情形主要包括不构成犯罪的,时间已超过追诉时效,有特赦令下达,对刑法规定的几类被害人起诉才处理的案件特殊处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其他法律规定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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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予刑事处罚指因某些原因犯下罪行,需要刑事处罚,但因为自首或其他情节,导致不用接受刑事处罚。这就意味着行为人不必承受牢狱之苦。 免予刑事处罚的具体情形主要包括不构成犯罪的,时间已超过追诉时效,有特赦令下达,对刑法规定的几类被害人起诉才处理的案件特殊处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其他法律规定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的。
免予刑事处罚指因某些原因犯下罪行,需要刑事处罚,但因为自首或其他情节,导致不用接受刑事处罚。这就意味着行为人不必承受牢狱之苦。
免予刑事处罚的具体情形主要包括不构成犯罪的,时间已超过追诉时效,有特赦令下达,对刑法规定的几类被害人起诉才处理的案件特殊处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其他法律规定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的。
那么“其他法律规定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包括哪些呢?
一、自首、立功。
二、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
三、防卫过当,或者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
四、犯罪预备、犯罪中止。即并未着手开始实行犯罪,和已经着手实行,但是自动放弃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
五、从犯,被胁迫犯。
六、行贿人或者介绍贿赂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该行为。
七、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
八、贪污或受贿人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最终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
免予刑事处罚,减少了司法的负面效应给予了轻微犯罪人重新改造的机会。因此,涉嫌轻微犯罪时,争取免予刑事处罚是非常重要的一个辩护要点。尤其是对于公职人员,如果能免予刑事处罚,将也不会对公职人员的身份产生不利影响,可以保留公职,基本待遇不变。在争取免予刑事处罚的过程中,律师可以从被告人是否存在自首、立功情节出发论述被告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免予处罚的条件;是否着手实行了犯罪,在犯罪行为中所处的地位等分析被告人是否起到的是主要作用;是否主动退赃阐明被告人是否主动避免、减少了损害结果。因此,尽早委托律师介入,与办案、审判机关沟通,提出专业而有建设性、有说服力的辩护意见,非常重要。
庭立方作为专业的刑事律师机构,拥有大批优秀的刑事法律人才,有多起帮助被告人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成功案例,有丰富的免予刑罚辩护经验。庭立方根据多年来的办案经验和探索总结,研发开设了《证据规则运用》、《刑案沟通中的三大难点》、《法庭发问技能》、《法庭质证技能》、《法庭辩论技能》、《死刑案件辩护技能》等一系列广受欢迎和好评等课程。进一步提高证据审查、法律分析能力,助力律师办理刑事案件。我们专做刑案,经历过数千件刑事案件的历练。全国各地专业的刑事律师队伍,丰富的办案经验,驾轻就熟的执业技能、专业尽职的工作态度,知名刑事专家指导,博士、高校教授、前侦查人员、法官、检察官协作办案,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只为您做最好的辩护,我们的目标是为客户精准匹配专业刑事律师,为生命辩护,为自由辩护。让符合庭立方标准的刑事法律服务抵达中国的每一座城市,守护每一个当事人的生命和自由!
北京盈科(长春)律师事务所
吉林省长春市
辛明,男,1980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2004年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获得法学和公共事业管理双学士学位,2008年成为执业律师,2016年获得吉林大学法律硕士学位。现任盈科全国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北京盈科(长春)律师事务所股权高级合伙人,刑事辩护研究中心主任。吉林财经大学法学院客座教授、法律硕士教育中心兼职硕士生导师。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上海市
陆凤阳律师,华东政法大学法律顾问,上海政法学院客座教授,中国知名刑事辩护与刑事控告导师,被诸多媒体誉为最受欢迎的律师。三十年法律实务经验,承办近千起案件,专注于重大刑事案件辩护、刑事风控、刑事控告业务。 所办案件先后被中央一套《今日说法》、《新闻三十分》、《上海卫视》、《山东卫视》、《安徽卫视》、《法制日报》、《上海法制报》、《凤凰卫视-今日头条》、《新浪网》、《搜狐网》、《东方卫视》、《南方都市报》、《澎湃新闻》、凤凰网、搜狐网、网易新闻等百家媒体争相报道。 陆凤阳律师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丰富的实践经验,较强的逻辑思维能力,其优质的服务深受当事人的信赖与赞誉。
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
四川省成都市
陈绍娟,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主任,四川大学刑事诉讼法硕士,四川省律师协会培训委员会主任,四川省律协青年律师训练营的特邀讲师,全国律协教培委委员。成都市馨云公益服务中心理事、四川省委统战部省新社会阶层人士理论研修班学员、四川省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11分会秘书长、全国律协青年律师领军人才训练营成员。 荣获“四川省优秀女律师” “四川省优秀科技人才创业典型”。2015年出版《律师礼仪—从细节迈向成功》,作为中国研究律师礼仪的第一书,该书一经出版获得业内广泛认可。 多年来,陈绍娟主任为几千名律所主任提供律师精英化建设培训。在《四川律师》等杂志推出20多篇关于律所管理的文章。接受过《法制日报》等媒体的采访报道。 陈绍娟主任全心全意为委托人做好刑事辩护。曾办理轰动全国的云南李昌奎强奸杀人案等重大刑事案件,其中关于此案的辩护词在网络上引起了广泛的点赞和转发。
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
四川省成都市
魏军,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律师,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特邀研究员,四川师范大学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兼职指导教师,曾任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副庭长。20年的法律学习和工作经历。办理了许多受中央、省、市关注的大要案件,审理的全国首例操纵商品期货市场案,得到国家证监会肯定,并被评为“全省十大典型案例”。多次荣立个人二等功、三等功。 魏军律师勤于思考研究,参与多项国家社科基金、最高人民法院重点调研课题、省法学会重点课题,撰写的多篇文章在《法律适用》《人民司法》《刑事审判参考》等刊物发表,或在全国、全省法院系统获奖,被评为“全省法院优秀调研人才”,入选“全省法院专业调研人才库”;积极参与庭审改革,因工作突出,被借调至最高人民法院,参与刑事庭审有关规程的起草工作。 魏军律师始终坚信,刑事办案是一项系统工程,无论是法官、检察官,还是辩护律师,都应当综合考虑政治、政策、规则、证据等各种因素,将天理、国法、人情融为一体,追求个案的公平正义。执业以来,深谙刑事诉讼程序,擅长经济犯罪、职务犯罪等案件。同时,魏军律师参与庭立方“如何做好医药行业企业合规法律服务”“庭审发问技能”等课程,在律师学员中广受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