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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某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案,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魏巍律师辩护,获得轻判

发布时间:2024-03-05 19:05:13 浏览:825次 案例二维码

 一、【案情简述】

 检察机关指控:2021年至2022年期间,F某(已判)从事虚假几份兑换商城,委托被告人z某某提供技术。T某于2021年9月开始加如与F某某共同经营。经营模式:由Z某某架设一个虚假积分商城,F某某T某通过联系短信运营商群发虚构几份即将到期可兑换购买商品的信息。引诱被害人点击进入商城购物,在被害人下单后,采用随意发送与被害人订购商品不同的、数量不一的、基本没有使用价值的劣质产品,从而骗取被害人财物。Z某某于2021年9月明知F某某等人通过商城试试违法犯罪活动,仍为其提供技术支持,截止2022年3月才离职。该期间,涉案诈骗金额共计人民币360余万元。Z某某归案后退出违法所得2万元。

     Z某某于2022年6月14日被重庆市某区公安机关刑事拘留,2022年7月8日取保候审

    2023年7月6日,该区检察院起诉至法院,并提出量刑建议为二年至三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23年8月3日经某区法院决定逮捕。

 

二、【办案过程和辩护思路】

        本案家属原委托律师进行无罪辩护,被告人Z某某也因此不认罪,因此随后2023年8月3日被法院逮捕,于2023年8月13日公开开庭审理后一直未宣判,家属十分担心原律师辩护的无罪辩护策略会造成法院会按照检察院量刑建议判处有期徒刑2年以上的不利后果,因此十分着急。2023年10月12日,Z某某家属慕名到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寻求法律帮助。律所指派魏巍律师承办。

      接受委托后,因本案已经开庭审理,魏巍律师倍感压力。

     2023年8月15日,魏巍律师联系法院进行阅卷,随后前往看守所会见。因之前的律师做无罪辩护,因此魏巍律师在完成阅卷后并结合会见情况组织团队律师进行讨论,最终一致意见认为本案构成犯罪,之前律师的无罪辩护策略有误,需要改变辩护策略或许会顺利推进本案。

    随后魏巍律师立即与家属进行了详细的沟通,并充分释法,拟做罪轻辩护的方案得到家属认可。随后魏巍律师立即前往看守所会见,并对当事人进行充分释明,告知法律后果,罪轻辩护方案也得到当事人认可。

    在得到家属和当事人的一致认可后,魏巍律师随即与承办法官展开沟通,并申请调取了存放在公安机关Z某某得银行交易流水用于查明其违法所得。

    随后,魏巍律师积极与法官就本案量刑开展沟通,并积极指导家属退赃和预缴罚金,争取最大限度的从轻处罚。

      同时提出如下几点从轻处罚的意见:

1.Z某某虽然在原庭审中对本案定性进行辩解,但其在侦查期间如实供述了所有的事实应认定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2.本案被告人明知的时间点应认定为2021年10月,因此违法所得应从该时间点开始计算,应为46710元,该违法所得在庭前已经全额退赃且积极预缴罚金,可以对其酌定从轻处罚;

   3.Z某某主观明知程度较低证明其主观恶性较低,在量刑时应酌情考虑。

   4.Z某某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应对其从宽处理。

   5.因考虑Z某某本次犯罪系初犯、偶犯,且其已深刻认识到错误,认罪悔罪态度诚恳,请求法院适用缓刑

   2023年10月31日,在魏巍律师的积极争取下,本案迎来了第二次开庭审理。

 

  三、【办案结果】

       2023年10月31日,在魏巍律师的积极沟通下,当日开庭审理后当庭宣判,合议庭部分采纳了魏巍律师提出的意见,判处Z某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罚金8000元。

 

  四、【办案随笔】

      本案系典型的在辩护过程中运用辩护策略不当而造成的被动局面。这也是在帮信罪的主观明知的认定上,很多律师的认识还不充分导致,因此作为一名刑事辩护律师,需要对法律已经法律的具体适用具有非常清楚和明晰的认识,这样才能制定正确的辩护策略。恰如本案,在当事人已经取保候审的情况下,如当初在审查起诉阶段积极沟通或者保持认罪认罚的态度在法院积极沟通,本案本可以争取缓刑。但正式因为前期律师辩护策略制定的失误,导致最终没能争取缓刑的空间。好在本案最终还是取得了不错的结果,不仅争取到了不错的刑期和罚金,重要的是对于家属和当事人而言有了一个确定的判决结果,心理上也会安稳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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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某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案,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魏巍律师辩护,获得轻判

发布时间:2024-03-05 19:05:13 浏览:825次

 一、【案情简述】

 检察机关指控:2021年至2022年期间,F某(已判)从事虚假几份兑换商城,委托被告人z某某提供技术。T某于2021年9月开始加如与F某某共同经营。经营模式:由Z某某架设一个虚假积分商城,F某某T某通过联系短信运营商群发虚构几份即将到期可兑换购买商品的信息。引诱被害人点击进入商城购物,在被害人下单后,采用随意发送与被害人订购商品不同的、数量不一的、基本没有使用价值的劣质产品,从而骗取被害人财物。Z某某于2021年9月明知F某某等人通过商城试试违法犯罪活动,仍为其提供技术支持,截止2022年3月才离职。该期间,涉案诈骗金额共计人民币360余万元。Z某某归案后退出违法所得2万元。

     Z某某于2022年6月14日被重庆市某区公安机关刑事拘留,2022年7月8日取保候审

    2023年7月6日,该区检察院起诉至法院,并提出量刑建议为二年至三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23年8月3日经某区法院决定逮捕。

 

二、【办案过程和辩护思路】

        本案家属原委托律师进行无罪辩护,被告人Z某某也因此不认罪,因此随后2023年8月3日被法院逮捕,于2023年8月13日公开开庭审理后一直未宣判,家属十分担心原律师辩护的无罪辩护策略会造成法院会按照检察院量刑建议判处有期徒刑2年以上的不利后果,因此十分着急。2023年10月12日,Z某某家属慕名到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寻求法律帮助。律所指派魏巍律师承办。

      接受委托后,因本案已经开庭审理,魏巍律师倍感压力。

     2023年8月15日,魏巍律师联系法院进行阅卷,随后前往看守所会见。因之前的律师做无罪辩护,因此魏巍律师在完成阅卷后并结合会见情况组织团队律师进行讨论,最终一致意见认为本案构成犯罪,之前律师的无罪辩护策略有误,需要改变辩护策略或许会顺利推进本案。

    随后魏巍律师立即与家属进行了详细的沟通,并充分释法,拟做罪轻辩护的方案得到家属认可。随后魏巍律师立即前往看守所会见,并对当事人进行充分释明,告知法律后果,罪轻辩护方案也得到当事人认可。

    在得到家属和当事人的一致认可后,魏巍律师随即与承办法官展开沟通,并申请调取了存放在公安机关Z某某得银行交易流水用于查明其违法所得。

    随后,魏巍律师积极与法官就本案量刑开展沟通,并积极指导家属退赃和预缴罚金,争取最大限度的从轻处罚。

      同时提出如下几点从轻处罚的意见:

1.Z某某虽然在原庭审中对本案定性进行辩解,但其在侦查期间如实供述了所有的事实应认定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2.本案被告人明知的时间点应认定为2021年10月,因此违法所得应从该时间点开始计算,应为46710元,该违法所得在庭前已经全额退赃且积极预缴罚金,可以对其酌定从轻处罚;

   3.Z某某主观明知程度较低证明其主观恶性较低,在量刑时应酌情考虑。

   4.Z某某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应对其从宽处理。

   5.因考虑Z某某本次犯罪系初犯、偶犯,且其已深刻认识到错误,认罪悔罪态度诚恳,请求法院适用缓刑

   2023年10月31日,在魏巍律师的积极争取下,本案迎来了第二次开庭审理。

 

  三、【办案结果】

       2023年10月31日,在魏巍律师的积极沟通下,当日开庭审理后当庭宣判,合议庭部分采纳了魏巍律师提出的意见,判处Z某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罚金8000元。

 

  四、【办案随笔】

      本案系典型的在辩护过程中运用辩护策略不当而造成的被动局面。这也是在帮信罪的主观明知的认定上,很多律师的认识还不充分导致,因此作为一名刑事辩护律师,需要对法律已经法律的具体适用具有非常清楚和明晰的认识,这样才能制定正确的辩护策略。恰如本案,在当事人已经取保候审的情况下,如当初在审查起诉阶段积极沟通或者保持认罪认罚的态度在法院积极沟通,本案本可以争取缓刑。但正式因为前期律师辩护策略制定的失误,导致最终没能争取缓刑的空间。好在本案最终还是取得了不错的结果,不仅争取到了不错的刑期和罚金,重要的是对于家属和当事人而言有了一个确定的判决结果,心理上也会安稳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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