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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成都市
发布时间:2015-02-04 15:40 浏览:1998次 动态二维码
2月3日,张某生产、销售假药案在四川省宜宾市宜宾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四川事务所管理合伙人、资深律师姚志刚律师出庭为其辩护。
该案由宜宾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张某、陈某涉嫌,涉案金额46万余元。姚志刚律师针对被告人的主观恶性,悔罪态度,自首情节以及涉案金额的计算方法等发表辩护意见。
公诉方对姚志刚律师主张的多数意见并无异议,合议庭也多数予以采纳,择日宣判,相信会有比较满意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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