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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刑事律师苏春妹(拓安刑辩)团队就Y某审查起诉阶段的辩护意见与承办检察官电话沟通意见,达到了降低一年半刑期的好效果

发布时间:2023-08-23 16:13 浏览:648次 动态二维码

2023年8月23、24日下午,湛江刑事律师苏春妹(拓安刑辩)团队就Y某的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和审查起诉阶段的变化意见与承办检察官电话沟通意见,取得了降低一年半刑期的好效果。

23日沟通的时候,承办检察官一开始就明确表达不同意我们的辩护意见以及羁押必要性审查的申请,也不予认定我们提出的构成自首,量刑起码在五年以上。

我们为自首情节的认定和检察官从法条的规定和实践案例的对比,结合本案的实际情况,进行了长达23分钟的交流,终于检察官内心有所松动的说“我们再研究研究”。

24日下午主动打电话告知,准备让公安去补充是否主动到案的证据,并问“如果认定了自首,量刑建议在三年半到四年有期徒刑是否可以签订认罪认罚具结书”?

我们的回答是先和家属沟通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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