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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他人许可证进出口国家限制进出口的货物、物品行为的处理

发布时间:2014-09-15 08:27:57

卓安律师事务所:使用他人许可证进出口国家限制进出口的货物、物品行为的处理。实践中大量存在租用、借用或者使用购买的他人许可证进出口国家限制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的情形。经研究,此情形同样属于未经许可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货物、物品的行为,应一并纳入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犯罪处理。适用本规定时需要注意与取得许可证但超过许可数量进出口行为的区分,对于后者应依法以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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