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芳 严选律师
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
广东省广州市
发布时间:2016-05-25
观点来源:(2014)崇刑二初字第073号
L时任某区某局局长兼区拆迁办主任,由其全面负责区建设局及拆迁办各项工作,潘某为感谢L在...拆迁推进过程中给予的关照而送给L5万元现金,L有职务上的便利,也为...谋取了利益,其行为符合的构成要件。至于为海博公司谋取利益是否正当,并不影响受贿罪的成立;之后,L虽已将该5万元贿赂款退还潘某,但其是在受贿后,因有关人员被检察机关查处感到害怕,为掩饰犯罪而退还,不影响受贿性质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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