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放火都是比较严重的犯罪,根据犯罪的结果不同,是可以将犯罪分为犯罪既遂和的。未遂是因为客观原因没有达到犯罪目的,既遂是当事人已经实现了犯罪目的的。那么,既遂标准是怎样的呢?为您辩护网整理了以下知识供您阅读。

既遂标准
放火犯通常以烧毁目的物为犯罪目的。但是,判断的既遂与未遂,不应以犯罪目的是否达到为标准,而应以行为是否符合本法规定的的全部构成要件为标准。 本法对于的规定有两个条文,即114和第115条。这两条的关系是,114条是规定的构成要件的基本条款,第115条是与本条相联系的结果加重条款。
根据理论,结果加重的条款是不发生问题的,只有该条文规定的严重结果发生了,才能适用该条文。
所以,认定的既遂、未遂,应以114条规定的的构成要件为标准。 根据114条,只要实施了放火行为,点着了目的物,引起目的物燃烧,使目的物有被焚毁的危险,即使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目的物被焚毁,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也构成的既遂。例如正要点火,就被人抓获,或者刚点着引火物,就被大雨浇灭等,应被认为是的未遂。
法律依据:
《》
第一百一十四条 【、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之一】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放火罪既遂标准,是需要根据行为人实施了放火行为,并且引起了燃烧,发生了严重后果的。在一般情况下,放火罪的既遂的定罪量刑是最为严重的,如果是未遂的话,那么人民法院是需要减轻处罚的。更多相关问题,可以向为您辩护网的刑事律师进行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