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案件的诉讼过程中,我们可能会遇到各种不同形式的法律文书。每种法律文书都有其不同的适用范围,而普通人可能大多数时候也分不太清楚。昨天有位朋友在网上咨询,他前不久经历了一场刑事诉讼,审判完成后收到了一份刑事裁定书,他一下就搞不明白了,想问问刑事裁定与刑事判决的区别?庭立方小编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有所帮助。

一、刑事裁定书
刑事裁定书是指人民法院在刑事案件审理或判决执行过程中,就程序问题和部分实体问题所做的书面决定。
二、刑事判决书
刑事判决书是人民法院依照规定的程序,对刑事案件审理终结,根据查明的事实和证据,依法对被告人定罪量刑的书面决定,是应用写作中常见的一种。刑事判决书,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分为第一审刑事判决书和第二审刑事判决书。
三、刑事裁定与刑事判决的区别
1、适用对象不同:判决:解决案件的实体性问题;裁定:除解决部分实体性问题外,主要解决程序性问题。
2、适用范围不同:裁定比判决适用范围广。判决只适用于案件审理终结时,裁定可以适用于整个判决程序和执行程序,包括第一审、第二审、审判监督程序。
3、适用的方式不同:判决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裁定可用书面和口头两种形式。
4、上诉、抗诉的期限不同:不服判决的上诉、抗诉的期限为10日,而裁定为5日。
法条链接:
第一百零五条 送达传票、通知书和其他诉讼文件应当交给收件人本人;如果本人不在,可以交给他的成年家属或者所在单位的负责人员代收。收件人本人或者代收人拒绝接收或者拒绝签名、盖章的时候,送达人可以邀请他的邻居或者其他见到场,说明情况,把文件留在他的住处,在送达证上记明拒绝的事由、送达的日期,由送达人签名,即认为已经送达。
综上所述:刑事裁定书和刑事判决书是完全不同的两类文书,适用的范围也大不相同。这位朋友应该仔细阅读下收到的刑事裁定书,如果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可向律师咨询。以上是小编整理的刑事裁定和刑事判决的区别的相关法律知识,如果有其他方面的问题,请向庭立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