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世军 严选律师
江苏永伦律师事务所
江苏省徐州市
发布时间:2017-09-25
酌定不起诉这个法律词语对大多数人比较陌生,法律对它有什么样的规定,酌定不起诉是什么意思,酌定不起诉决定书怎么写,法律对酌定不起诉有什么样的规定,下面,庭立方小编整理了关于酌定不起诉的相关法律知识,供大家学习参考。
一、酌定不起诉决定书
××区人民检察院
不起诉决定书
×检刑不诉(××××)×号
被不起诉人刘某,男,48岁,×年×月×日生,××省×县人,汉族,小学文化程度,××工厂工人,住×市×区×街×号,身份证号码……。2000年×月×日,因涉嫌盗窃,被××区公安局逮捕。
辩护人孙某, 某某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不起诉人刘××涉嫌盗窃一案,于某年某月某日,由某某公安局局侦查终结向本院移送起诉。
经本院依法审查查明:
2000年7月5日下午,刘某在某施工现场工作时,发现在工地右侧一个不被人注意的角落里有一些建筑材料,遂起
歹意。当晚12时许,乘着看守工地的人看电视之际,刘某带着儿子刘某胜翻入工地,来到白天发现的建筑材料的堆放地。二人先合伙将10根10公分乘6公分的方木运至工地的围墙边,随后由刘某翻坐在墙头上,刘某胜在地面将10根方木依次递给刘某,刘某再将方木扔至围墙外。随后,刘某胜从工地翻出,2人将方木抬放在事先停放在围墙边的平板车上。正当准备逃走之际,被巡逻的警察发现。所盗方木价值人民币560元。案发后赃物已缴回并返还被害人。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刘××的盗窃建筑材料的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五条第一项和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对刘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王××如果不服不起诉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人民检察院申诉。
被害人如果不服不起诉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被害人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人民检察院
年×月 (院印)
备注:1 本文书已被不起诉认为单位制作。
2 本文书分为正本和副本,其中正本一份归入正卷,副本发送被不起诉人,辩护人及其所在单位,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及其诉讼代理人,侦查机关。
二、酌定不起诉特点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依照我国规定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在外国已经受过刑事处罚的;
2、犯罪嫌疑人又聋又哑,或者是盲人的;
3、犯罪嫌疑人因或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并造成不应有危害而犯罪的;
4、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
5、在犯罪过程中自动终止或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
6、在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
7、被胁迫诱骗参加犯罪的;
8、犯罪嫌疑人自首或自首后立功的;
9、犯罪轻微又自首的或犯罪较重而有立功表现的。
三、酌定不起诉不起诉的条件: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289条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经检察委员会决定,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酌定不起诉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1)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2)犯罪行为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
酌定不起诉由人民检察院决定,但必须符合相关条件。看完以上小编整理的关于酌定不起诉决定书的知识介绍,相信大家对酌定不起诉的知识有了比较全面的了解。如果你有关于酌定不起诉或者是其它方面的法律问题,请咨询庭立方,他们会为你进行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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