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振宇 严选律师
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
四川省成都市
发布时间:2017-12-08
兹对违法犯罪的外国人强制出境的执行问题,作如下规定:遣送出境;如《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27条规定“对非法入境、非法居留的外国人,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可以拘留审查、监视居住或者遣送出境。”那么对于如何遣送出境,庭立方小编作下整理,供大家参考学习。
二、执行前的准备工作
(四)被强制出境的外国人应当办妥离境的机票、车票、船票,费用由本人负担。本人负担不了的,也不属于按协议由我有关单位提供旅费的,须由其本国使、领馆负责解决(同使、领馆联系解决的办法,与前项相同)。对使、领馆拒绝承担费用或者在华无使、领馆的,由我国政府承担。
四、执行期限
五、出境口岸
(一)对被强制出境的外国人,其出境的口岸,应事先确定,就近安排。
(二)如果被强制出境的外国人前往与我国接壤的国家,也可以安排从边境口岸出境。
(四)出境时间应当尽可能安排在抵达口岸的当天。无法在当天出境的,口岸所在地公安机关应当协助采取必要的监护措施。
从上面的介绍可以看出,遣送出境是国家行政强制性行为,所以,如果你身边的朋友如果需要出国的,一定要先了解出入境相关知识,免得遭遇不必要的麻烦,以上这些就是庭立方小编给大家整理的相关内容,如果还有更多的疑问,欢迎咨询庭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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