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是指在违背妇女意志的前提条件下,行为人以胁迫妇女的暴力手段,对其进行了强制性的猥亵和侮辱。那么,侮辱妇女罪的司法解释是什么呢?下面就由庭立方小编为大家解释一下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学习。

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概念
大家请注意:根据2015年11月1日正式施行的《修正案九》规定,猥亵罪的对象从"妇女"扩大到"他人",男人的性自由也将得到法律保护。
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第237条第1款,第2款),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行为。
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司法解释
[条文]
第二百三十七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或者。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
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量刑标准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或者,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处五年以上。“聚众”,一般是指聚集三人以上,“公共场所”、“当众”,参见本法第236条第三款第三项的解释。
值得注意的是,在我国的修正案九中,已经将猥亵罪这条的对象改成了他人,即猥亵罪不再只针对妇女这个群体,所以男性的权益也将得到法律的保护。以上这些就是庭立方小编整理的内容,如果你对此还有疑问或者进一步的需求,可以咨询庭立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