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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某思减刑案最新调查情况:14名公职人员及重要关系人涉嫌受贿罪、行贿罪、徇私舞弊减刑罪等案件

发布时间:2020-09-14

  北京市纪委市监委13日通报:2005年2月24日,郭某思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后经9次减刑,于2019年7月24日刑满释放。2020年3月14日15时许,郭某思在超市购物时,对提示其正确佩戴口罩的段某某实施侵害,致段某某受伤死亡。案发后,社会舆论强烈要求严惩郭某思故意伤害行为,并对其多次减刑和改造成效等问题提出强烈质疑。

  通报称:北京市委高度重视,市委政法委加强督办,经公安机关侦查认定,郭某思涉嫌故意伤害罪,且其曾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刑罚,仍不思悔改,再次实施暴力犯罪,主观恶性极深,犯罪后果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3月28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对郭某思以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批准逮捕。目前,郭某思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一案已经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3月31日,北京市成立联合调查组,由市委政法委牵头,市监委、市人民检察院共同参与,对郭某思多次减刑问题依纪依法开展调查。市纪委监委同时成立专案组,对涉嫌违纪违法和职务犯罪问题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北京市纪委市监委坚持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审查调查工作,通过调取市监狱管理局清河分局潮白监狱和清园监狱、市监狱管理局及清河分局、市清河人民检察院、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有关郭某思服刑期间档案、减刑手续、会议记录、裁定案卷等文件资料,讯问询问被调查人和证人,对有关人员依法采取留置措施,经过5个多月的工作,现已查明“郭某思减刑案”中有关人员涉嫌职务犯罪问题。

  经查,郭某思先后在天河监狱、潮白监狱、清园监狱、延庆监狱、柳林监狱服刑,其违规减刑问题主要发生在潮白监狱、清园监狱。郭万普(郭某思之父,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退休职工)在郭某思服刑期间,以直接或通过他人请托监狱系统、检察院、法院相关工作人员,并给予款物的方式,谋求关照郭某思服刑生活,帮助郭某思快速减刑。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13日通报:近日,经北京市监委调查终结,郭某思减刑案所涉14名公职人员及重要关系人涉嫌受贿罪行贿罪、徇私舞弊减刑罪等案件,已经移送北京市有关检察院审查。经北京市公安局侦查终结,犯罪嫌疑人郭某思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一案,已经移送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审查起诉。上述案件正在审查办理中。

  针对郭某思减刑案暴露的个别检察人员违法违纪问题,北京市检察机关将举一反三,认真整改,在全市检察系统深入开展警示教育,依法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13日通报:我院根据市纪委市监委调查情况,对郭某思历次减刑案件进行复查,认为郭某思减刑案件确有错误,目前已经启动重新审理程序。同时,我院对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05年审理的郭某思故意杀人案进行复查,认为该案的审理和判决符合法律规定。针对郭某思减刑案中暴露的法院系统个别公职人员违法违纪问题,我院将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在全市法院深入开展“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健全完善司法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院、全面从严管理,不断提升审判质效,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北京市司法局13日通报:市纪委市监委对郭某思减刑案调查情况进行了通报,该案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教训深刻,令人警醒,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一定深刻反思、举一反三,坚决彻底整改。北京市司法行政系统将强化主体责任,严肃纪律,强化问责,以案为鉴,全面加强对监狱、戒毒工作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管理,在司法行政系统开展教育整顿,落实司法行政系统执法司法制约监督各项制度规范,不断提高执法司法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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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纪委市监委13日通报:2005年2月24日,郭某思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后经9次减刑,于2019年7月24日刑满释放。2020年3月14日15时许,郭某思在超市购物时,对提示其正确佩戴口罩的段某某实施侵害,致段某某受伤死亡。案发后,社会舆论强烈要求严惩郭某思故意伤害行为,并对其多次减刑和改造成效等问题提出强烈质疑。

  通报称:北京市委高度重视,市委政法委加强督办,经公安机关侦查认定,郭某思涉嫌故意伤害罪,且其曾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刑罚,仍不思悔改,再次实施暴力犯罪,主观恶性极深,犯罪后果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3月28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对郭某思以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批准逮捕。目前,郭某思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一案已经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3月31日,北京市成立联合调查组,由市委政法委牵头,市监委、市人民检察院共同参与,对郭某思多次减刑问题依纪依法开展调查。市纪委监委同时成立专案组,对涉嫌违纪违法和职务犯罪问题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北京市纪委市监委坚持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审查调查工作,通过调取市监狱管理局清河分局潮白监狱和清园监狱、市监狱管理局及清河分局、市清河人民检察院、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有关郭某思服刑期间档案、减刑手续、会议记录、裁定案卷等文件资料,讯问询问被调查人和证人,对有关人员依法采取留置措施,经过5个多月的工作,现已查明“郭某思减刑案”中有关人员涉嫌职务犯罪问题。

  经查,郭某思先后在天河监狱、潮白监狱、清园监狱、延庆监狱、柳林监狱服刑,其违规减刑问题主要发生在潮白监狱、清园监狱。郭万普(郭某思之父,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退休职工)在郭某思服刑期间,以直接或通过他人请托监狱系统、检察院、法院相关工作人员,并给予款物的方式,谋求关照郭某思服刑生活,帮助郭某思快速减刑。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13日通报:近日,经北京市监委调查终结,郭某思减刑案所涉14名公职人员及重要关系人涉嫌受贿罪行贿罪、徇私舞弊减刑罪等案件,已经移送北京市有关检察院审查。经北京市公安局侦查终结,犯罪嫌疑人郭某思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一案,已经移送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审查起诉。上述案件正在审查办理中。

  针对郭某思减刑案暴露的个别检察人员违法违纪问题,北京市检察机关将举一反三,认真整改,在全市检察系统深入开展警示教育,依法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13日通报:我院根据市纪委市监委调查情况,对郭某思历次减刑案件进行复查,认为郭某思减刑案件确有错误,目前已经启动重新审理程序。同时,我院对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05年审理的郭某思故意杀人案进行复查,认为该案的审理和判决符合法律规定。针对郭某思减刑案中暴露的法院系统个别公职人员违法违纪问题,我院将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在全市法院深入开展“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健全完善司法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院、全面从严管理,不断提升审判质效,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北京市司法局13日通报:市纪委市监委对郭某思减刑案调查情况进行了通报,该案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教训深刻,令人警醒,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一定深刻反思、举一反三,坚决彻底整改。北京市司法行政系统将强化主体责任,严肃纪律,强化问责,以案为鉴,全面加强对监狱、戒毒工作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管理,在司法行政系统开展教育整顿,落实司法行政系统执法司法制约监督各项制度规范,不断提高执法司法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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