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贿罪
行贿罪(crimeofofferingbribes),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含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费、手续费)的行为。
行贿罪(crimeofofferingbribes),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含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费、手续费)的行为。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和公职人员的职务行为的不可收买性。犯罪对象是公务人员个人。
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1、为自己谋取不正当利益;2、用钱财收买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3、违反国家规定,给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费、手续费;4、数额较大。
本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行为人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本罪在犯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贿人对于自己行贿行为的目的、性质都十分清楚,但为了谋取私利而仍然为之的故意行为。
认定行贿罪,应注意以下两个问题:
1.行贿罪与馈赠礼物的界限 其关键还是看行为人在给予国家工作人员礼物时,主观上是否有利用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便利,为自己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犯罪目的。
2.行贿罪与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的界限
两者的区别主要在于:
(1)犯罪主体不同。行贿罪只能由自然人实施;而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则既可以由自然人实施,也可以由单位实施。
(2)犯罪客体和对象不同。行贿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务行为的廉洁性,犯罪对象只限于国家工作人员;而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犯罪对象只能是公司、企业中除国家工作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
具体分为对个人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单位行贿罪三种情况:
对个人行贿罪立案标准
对个人行贿涉嫌下列情节之一的,应予定罪:
(1)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
(2)行贿数额不满一万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①为谋取非法利益而行贿的;②向三人以上行贿的;③向党政领导、司法工作员、行政执法人员行贿的;④致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对单位行贿罪立案标准
对单位行贿涉嫌下列情节之一的,应予定罪:
(1)个人行贿数额在十万元以上、单位行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
(2)个人行贿数额不满十万元、单位行贿数额在十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①为谋取非法利益而行贿的;②向三个以上单位行贿的;③向党政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行贿的;④致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单位行贿罪立案标准
单位行贿涉嫌下列情节之一的,应予定罪:
(1)单位行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
(2)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数额在十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①为谋取非法利益而行贿的;②向三人以上行贿的;③向党政领导、司法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行贿的;④致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根据第三百九十条规定,对行贿罪的处罚有以下情形:
1、对一般行贿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2、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情节恃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关于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的标准,法律未作具体规定。从司法实践的情况来看,应该从行贿数额、手段、次数、人数、后果、犯罪后的表现等方面进行考察。一般是指为谋取个人非法利益,一贯行贿,屡教不改的;为推销伪劣产品而行贿造成严重后果的;为签订假合同, 骗取财物而行贿的;为骗取国家出口退税而行贿的;行贿手段或结果又牵连其他多种罪行的;用国家文物行贿或者用优抚、救济、扶贫、教育等专项特定款物行贿以 及用党费、团费行贿的;行贿数额巨大或特别巨大,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或者特别重大损失的;在司法机关追诉时,拒不交待罪行,伪造、隐匿、毁灭证据,与受 贿人订立攻守同盟的等等。
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这是对行贿人自首的特别规定。关于自首,本法第67条规定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鉴于贿赂犯罪具有很大的隐蔽性,取证难度较大而行贿与受贿又是对应的,密切联系在一起的,行贿人主动交待行贿行为实际上是对于受贿人的揭发检举,属于立功表现,因此,为了分化瓦解犯罪分子,严厉打击受贿犯罪,落实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政策,本条第2款款规定,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贿赂行为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这是对行贿人自首的特别规定,是对我国自首制度的重要补充。
2021年2月3日,庭立方(成都)卓安团队苏镜祥律师和实习律师杨璇,前往泸州市看守所,当面会见了涉嫌
2021年1月27日,庭立方(成都)卓安团队苏镜祥律师和实习律师杨璇,前往泸州市看守所,当面会见了涉
金芙蓉律师前往渭源县看守所会见行贿案的苏某
2020年11月11日上午,龚振中律师到南宁市武鸣区看守所会见了涉嫌贪污、挪用公款、行贿等罪名的被告
重庆市水利局办公室关于暂停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渝水办建〔2018〕52号 各有关单位: 接市人
最高人民检察院、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
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的通知(已失效)(高检发预字[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行贿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暂行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告 为规范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最高
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受
向公职人员送礼可构成行贿罪。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集体经济组织工作人员或者其
职务侵占是近年来企业内部较为多发的刑事案件。目前职务侵占罪是企业家犯罪中仅次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虚
近几年国家对收受贿赂的严惩让很多人迷途知返。有的人在收受贿赂之后,由于一些原因,会选择退还或者上交财
说到行贿罪的判处,很多人对于行贿罪的判罪规定并没有正确的了解,以为只要给了钱就是严重的犯罪行为,那么
贪污受贿在官员中是经常发生的,受贿罪是典型的数额犯罪,不管是在对行为人立案侦查,还是量刑处罚,都离不
【案情】 张望的儿子顺利的通过了省公务员招录考试笔试,不久就要参加面试。曹洪得知此事,便对张望说:“
【案情】 被告人彭某在任某国有公司副总经理期间先后收受王某、李某、喻某贿赂款322万元。在得知王某
【争议焦点】企业直接主管人员为了给企业筹集资金而向他人行贿的,是否构成行贿罪? 【案例要旨】全国人大
【争议焦点】 1.国家公安边防人员,在负责缉私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走私分子武装掩护,该如何量刑
【争议焦点】贪污罪犯罪主体如何确定?假集体真私营企业能否做为贪污犯罪嫌疑人的辩护理由? 【案例要旨】
【争议焦点】 1.非法监视、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是否构成非法管制罪? 2.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是
一、基本案情被告人黄某某,男,1955年12月11日出生,原系宁夏跃进渠管理处处长兼宁西供水公司
一、基本案情被告人张某某,男,1962年2月8日出生。2010年2月12日因涉嫌犯串通投标罪被逮捕。
【案情】: 被告人崔某某与金某系夫妻关系。2012年3月,金某因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起诉
车浩 【摘要】“谋取不正当利益”是行贿罪解释论的核心问题。为了实现行贿罪的法益保护目的,保证行贿罪构
作者:车浩,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刑法哲学、刑法思想史与刑法教义学。
杨尚文吴凤 2015年8月29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刑法修正案(九),其中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