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立明 严选律师
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
广东省深圳市
发布时间:2020-06-06
依照《》401条的规定:
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或者;
2.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严重”,一般是指:违法对严重的罪犯减刑、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 ,被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继续犯罪,危害社会的; 违法减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的;收受罪犯及其家属的财物而违法办理减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等等。
行为人收受罪犯或者其亲友的贿赂后对罪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如果受贿行为构成犯罪,以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和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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