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伟 严选律师
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
广东省广州市
发布时间:2020-06-07
伪造、变造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总面额在二千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或者,并处或者单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数额巨大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
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个人犯本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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