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芳 严选律师
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
广东省广州市
发布时间:2021-03-26
行为人因过失造成了他人的死亡的,就可能涉及,那么过失致人死亡与意外事件的区别主要是什么呢?
律师解答:
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指行为人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到或者已经预见到而轻信能够避免造成的他人死亡,剥夺他人生命权的行为。
意外事件,是指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行为人的故意或者过失,而是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
区分这两者的关键在于要查明行为人在当时的情况下,对死亡结果的发生,是否应当预见,如果应当预见,但是由于疏忽大意的过失而没有预见,则属于过失致人死亡。
如果是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而引起死亡的,就是上的意外事件,行为人对此不应负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以上就是庭立方针对相关问题的解答分析,如您仍有疑问,可以咨询庭立方,为您在线解决刑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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