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心宇 严选律师
内蒙古法砥律师事务所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发布时间:2011-08-04
有价证券由诈骗罪中分解而来,其主观方面有相同的地方。我国学界较为通行的观点是经济诈骗罪都是直接故意犯罪,间接故意不能成为经济诈骗罪的主观罪过。犯罪故意是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危害结果的主观心理态度。危害社会的结果是行为人的行为所造成的,对于经济诈骗罪中出现的危害社会的结果是行为人坚定不移追求的,而非放任自己的行为造成危害社会的结果。
更多关于的详细信息请参见http://www.scxsls.com/a/20110701/12625.html
声明:本网部分内容系编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转载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应用建议。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
#妨害社会管理犯罪
#全部类型
#妨害社会管理犯罪
#经济犯罪#公司高管犯罪
#经济犯罪
#暴力犯罪
2024/05/09 18:28
2024/05/09 16:23
2024/05/09 16:15
2024/05/09 15:14
2024/05/09 15:10
2024/05/09 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