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端宁 严选律师
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发布时间:2021-08-09
在生活中不乏遇到些招摇撞骗的人,在遇到他人招摇撞骗自己之后,有不少人是会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认为对方的行为已经触犯了,需要按照法律的规定来进行处理。那么招摇撞骗罪的行为表现包括哪些?
律师解答:
招摇撞骗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施行了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的行为。行为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括三种情况:
第一,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第二,职务低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冒充职务高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第三,某一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冒充另一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关于想象竞合犯,如果招摇撞骗骗取的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根据罪行相适应的原则,应当按照法条竞合的原则,在与招摇撞骗罪之间择一重罪处断,而以诈骗罪定罪处罚。
另外,根据本条规定,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按照招摇撞骗罪从重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二百七十九条 【招摇撞骗罪】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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