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文科 严选律师
河南沣贤律师事务所
河南省郑州市
发布时间:2011-08-05
这是指在拐卖过程中,行为人为制止被拐卖人或其亲属的反抗而实施捆绑、殴打行为,或者被拐卖人及其亲属因犯罪分子的拐卖行为、拐卖中的殴打、侮辱、虐待、强迫卖淫、奸淫等行为而在精神上遭受打击,造成重伤、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等情况,包括引起自杀在内。如果在拐卖过程中,行为人故意对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实施杀害或重伤,对行为人应以或故意伤害(重伤)罪与实行数罪并罚。
更多关于拐卖妇女、儿童罪的内容详见http://www.scxsls.com/a/20110701/125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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