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人对家庭成员经常打骂、禁闭、有病不给治疗、强迫过度劳动等,使得家庭成员遭受身体以及精神上的折磨以及痛苦,达到情节恶劣时,可能触犯虐待罪。那么,虐待罪的行为方式是什么?
律师解答:
表现为经常虐待家庭成员的行为。
(1)要有对被害人肉体和精神进行摧残、折磨、迫害的行为;既包括积极的作为,如殴打、捆绑、禁闭、讽刺、谩骂、侮辱、限制自由、强迫超负荷劳动等,又包括消极的不作为,如有病不给治疗、不给吃饱饭、不给穿暖衣等,但构成本罪,不可能是纯粹的不作为。
就行为内容前言,既包括肉体的摧残,如冻饿、禁闭、有病不给治疗等,又包括精神上的迫害,如讽刺、谩骂、凌辱人格、限制自由等。
(2)行为必须具有经常性、一贯性。
(3)虐待行为必须是情节恶劣的,才构成犯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百六十条 【虐待罪】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或者。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
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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