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大鹏 严选律师
广东普罗米修律师事务所
广东省深圳市
发布时间:2011-07-13
一般而言,“收买”行为往往表现为家庭甚至家族行为,参与的人数多,如果均以犯罪论处,显然打击面过宽。所以,对于参与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犯罪行为的,对于其中的,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对于其他参与者,如果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不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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