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单位领导向其主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下级单位借公款归个人使用如何认定?
发布时间:2011-07-13 16:23:52
答:《全国法院审理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中规定:国有单位领导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指令具有法人资格的下级单位将公款供个人使用的,属于挪用公款行为,构成犯罪的,应以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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