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坤 严选律师
天津大有律师事务所
天津市
发布时间:2011-07-13
答: 审判委员会是人民法院内部设立的对审判工作实行集体领导的组织。各级人民法院均设立审判委员会。审判委员会由院长、庭长和资深审判员组成,参加审判委员会的成员称审判委员会委员。各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委员会委员,由院长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
审判委员会的任务是:总结审判经验,讨论重大、复杂或者疑难的案件,讨论其他有关审判工作的问题。对于疑难、复杂、重大的案件,合议庭认为难以作出决定的,由合议庭提请院长决定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审判委员会的决定,合议庭应当执行,并不是任何案件都向审委会汇报,只有重大、复杂或者疑难的案件才由审委会讨论。
有关刑事审判概述的详细信息请参见scxsls.com/article_131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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