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刚 严选律师
北京市京师(沈阳)律师事务所
辽宁省沈阳市
发布时间:2022-01-05
揶用资金罪,是指非国有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中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的行为。那么挪用公司不动产是否构成
律师解答:
不构成,不动产不属于单位资金,资金一般指的是现金、股票、有价证券等等。
法律依据:
第二百七十二条【挪用资金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
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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