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明 严选律师
北京盈科(长春)律师事务所
吉林省长春市
发布时间:2022-03-10
律师解答:
法律依据:
《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
第二条 已被判处
(一)身患严重疾病,短期内有死亡危险的。
(二)原判无期徒刑和
(三)身体残疾、生活难以自理的。
(四)年老多病,已失去危害社会可能的。
第三条 下列罪犯不准保外就医:
(一)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的;
(二)罪行严重,民愤很大的;
(三)为逃避惩罚在狱内自伤自残的。
对累犯、惯犯、反革命犯的保外就医,从严控制,对少年犯、老残犯、女犯的保外就医,适当放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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