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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寻衅滋事罪

发布时间:2022-04-27 10:13:28

寻衅滋事罪是指行为人实施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等行为,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了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损害结果,从而构成的犯罪。那么,什么是寻衅滋事罪?

律师解答

寻衅滋事罪是指行为人为寻求刺激、发泄情绪、逞强耍横等,无事生非,进行扰乱破坏,情节恶劣的行为。

(一)表现方式有四种:(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2)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二)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区分的关键在于寻衅滋事的情节是否达到了恶劣的程度,情节恶劣的,构成寻衅滋事罪。行为人因日常生活中的偶发矛盾纠纷,借故生非,实施《刑法》第293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认定为“寻衅滋事”,但矛盾系由被害人故意引发或者被害人对矛盾激化负有主要责任的除外。

(三)行为人因婚恋、家庭、邻里、债务等纠纷,实施殴打、辱骂、恐吓他人或者损毁、占用他人财物等行为的,一般不认定为“寻衅滋事”,但经有关部门批评制止或者处理处罚后,继续实施前列行为,破坏社会秩序的除外。

(四)因寻衅滋事致人轻伤的,以寻衅滋事罪定罪;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则应当以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五)随意殴打他人致一人以上轻伤或者二人以上轻微伤的,属于寻衅滋事情节恶劣,将构成犯罪。

(六)处罚原则:一般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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