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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批准再延长三个月审限:山东高级人民法院复查“贾相军强奸杀人案”近四年无果

发布时间:2022-05-10 来源:封面新闻

得知案件申诉复查的消息近四年后,48岁的山东男子贾相军仍未等来最终结果。1991年,贾相军被认定为一起强奸杀人案的罪犯,服刑19年后释放。据媒体报道,2018年6月,山东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山东高院)已对贾相军案申诉进行复查。

贾相军案延长审限决定书。

封面新闻记者注意到,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一份文书显示,最高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最高法)批准同意山东高院对贾相军强奸案延长审理期限三个月。最高法在决定书中称,经审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同意该案延长审理期限三个月。

记者查询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五十七条规定,对立案审查的申诉案件,应在三个月内作出决定,至迟不得超过六个月。因案件疑难、复杂、重大或其他特殊原因需延长审查期限的,参照本解释第二百一十条规定处理。该解释第二百一十条规定,对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及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案件,上一级人民法院可批准延长审理期限一次,期限为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延长的,应报请最高法批准。因特殊情况报请最高法批准延长审理期限,最高法经审查予以批准的,可延长审理期限一至三月。期限届满案件仍不能审结的,可再次提出申请。

最高法作出的延期审理决定是否意味着该案已启动再审,5月9日,封面新闻记者向山东高院宣传处了解贾相军案相关程序,但截至发稿尚未收到回复。对最高法作出的延期审理决定,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陈永生对封面新闻记者表示,申诉案件复查期限也可延长。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许浩认为,最高法这一决定仍是在案件审查阶段的延长审理期限,还没进入再审程序。

5月9日,贾相军对封面新闻记者表示,尚未收到山东高院决定再审或驳回申诉的法律文书。他回忆,最后一次去山东高院了解进展是今年1月,负责其案件复查的该院刑三庭负责人表示,案件仍在推进。“三年多了,他们也很着急,也希望案件快点结了”。

贾相军案发生在三十一年前,1991年5月,山东省聊城市环城湖鱼池抽水人发现一具女尸,后确认为二十岁的餐厅服务员张某。经聊城市公安局刑警队排查、询问,不满18岁的农民贾相军被认为有重大嫌疑。

1991年10月22日,聊城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聊城中院)一审判决,贾相军犯强奸罪,判处死刑。因案发时未满十八周岁,决定缓期两年执行。一审判决书认定,贾相军因给受害者写求婚信遭拒,多次尾随纠缠,并于当年5月20日晚将受害人强奸杀害。

贾相军在自述中表示,他认识张某,但没深交。当年他已与另一女子定下婚事,但这起案件使他的人生改写。

一审宣判后,贾相军未上诉。山东高院同年11月9日裁定,核准一审判决。对于未上诉的原因,贾相军在自述中表示,一审判决时,他刚满十八周岁,还不知道上诉是怎么回事。他还表示,曾有办案人员称,“你现在已够年龄了(满十八周岁),上诉不好就要枪毙”。

在聊城监狱服刑期间,贾相军持续申诉。聊城中院于1992年12月21日和1993年7月10日二次裁定驳回申诉。1994年9月18日,山东省检察院聊城分院也驳回了贾相军申诉。2003年1月3日,山东高院驳回申诉。

由于服刑期间表现良好,贾相军减刑5次,实际执行有期徒刑19年2个月。2010年12月21日,贾相军刑满释放。出狱后,继续向法院申诉。据中国青年报等媒体报道,2020年6月21日,山东高院工作人员证实,该院已组成团队开展复查。贾相军代理律师杨学林和周泽在接受采访时曾表示,本案存在疑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5月9日,贾相军对封面新闻记者表示,据其向山东高院了解,该院已于2020年8月25日对案件立案审查,此后多次延长审理期限。“希望能尽快出再审决定。”贾相军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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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批准再延长三个月审限:山东高级人民法院复查“贾相军强奸杀人案”近四年无果

发布时间:2022-05-10 来源:封面新闻

得知案件申诉复查的消息近四年后,48岁的山东男子贾相军仍未等来最终结果。1991年,贾相军被认定为一起强奸杀人案的罪犯,服刑19年后释放。据媒体报道,2018年6月,山东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山东高院)已对贾相军案申诉进行复查。

贾相军案延长审限决定书。

封面新闻记者注意到,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一份文书显示,最高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最高法)批准同意山东高院对贾相军强奸案延长审理期限三个月。最高法在决定书中称,经审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同意该案延长审理期限三个月。

记者查询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五十七条规定,对立案审查的申诉案件,应在三个月内作出决定,至迟不得超过六个月。因案件疑难、复杂、重大或其他特殊原因需延长审查期限的,参照本解释第二百一十条规定处理。该解释第二百一十条规定,对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及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案件,上一级人民法院可批准延长审理期限一次,期限为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延长的,应报请最高法批准。因特殊情况报请最高法批准延长审理期限,最高法经审查予以批准的,可延长审理期限一至三月。期限届满案件仍不能审结的,可再次提出申请。

最高法作出的延期审理决定是否意味着该案已启动再审,5月9日,封面新闻记者向山东高院宣传处了解贾相军案相关程序,但截至发稿尚未收到回复。对最高法作出的延期审理决定,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陈永生对封面新闻记者表示,申诉案件复查期限也可延长。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许浩认为,最高法这一决定仍是在案件审查阶段的延长审理期限,还没进入再审程序。

5月9日,贾相军对封面新闻记者表示,尚未收到山东高院决定再审或驳回申诉的法律文书。他回忆,最后一次去山东高院了解进展是今年1月,负责其案件复查的该院刑三庭负责人表示,案件仍在推进。“三年多了,他们也很着急,也希望案件快点结了”。

贾相军案发生在三十一年前,1991年5月,山东省聊城市环城湖鱼池抽水人发现一具女尸,后确认为二十岁的餐厅服务员张某。经聊城市公安局刑警队排查、询问,不满18岁的农民贾相军被认为有重大嫌疑。

1991年10月22日,聊城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聊城中院)一审判决,贾相军犯强奸罪,判处死刑。因案发时未满十八周岁,决定缓期两年执行。一审判决书认定,贾相军因给受害者写求婚信遭拒,多次尾随纠缠,并于当年5月20日晚将受害人强奸杀害。

贾相军在自述中表示,他认识张某,但没深交。当年他已与另一女子定下婚事,但这起案件使他的人生改写。

一审宣判后,贾相军未上诉。山东高院同年11月9日裁定,核准一审判决。对于未上诉的原因,贾相军在自述中表示,一审判决时,他刚满十八周岁,还不知道上诉是怎么回事。他还表示,曾有办案人员称,“你现在已够年龄了(满十八周岁),上诉不好就要枪毙”。

在聊城监狱服刑期间,贾相军持续申诉。聊城中院于1992年12月21日和1993年7月10日二次裁定驳回申诉。1994年9月18日,山东省检察院聊城分院也驳回了贾相军申诉。2003年1月3日,山东高院驳回申诉。

由于服刑期间表现良好,贾相军减刑5次,实际执行有期徒刑19年2个月。2010年12月21日,贾相军刑满释放。出狱后,继续向法院申诉。据中国青年报等媒体报道,2020年6月21日,山东高院工作人员证实,该院已组成团队开展复查。贾相军代理律师杨学林和周泽在接受采访时曾表示,本案存在疑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5月9日,贾相军对封面新闻记者表示,据其向山东高院了解,该院已于2020年8月25日对案件立案审查,此后多次延长审理期限。“希望能尽快出再审决定。”贾相军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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