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勇 严选律师
四川辞鉴律师事务所
四川省泸州市
发布时间:2022-07-28
甲公司在借款时是有履行能力的,借款后因经营不善导致履行困难,该公司通过变卖设备的方式,将所得资金用以购买新产品并投入生产运营。这属于积极创造履行能力,当然不是隐匿财产或逃匿的诈骗行为表现形式之一。那么
律师解答:按照
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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