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芳 严选律师
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
广东省广州市
发布时间:2023-03-08
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侵犯的客体是金融秩序和安全。以欺骗手段获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的行为,使金融资产的使用处于金融机构的正常监管之下,处于可能无法收回的巨大风险之中,极易给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其“骗取”行为本身亦严重扰乱金融秩序,危机金融安全。那么信贷会计怎么判刑呢?
律师解答:
1.如果会计是知情,还帮忙的话,那就会构成骗取贷款罪。
2.构成骗取贷款罪的,处三年以下或者,并处或者单处;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一百七十五条之一 【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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