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世军 严选律师
江苏永伦律师事务所
江苏省徐州市
发布时间:2023-04-27
在司法过程中,会有一些案件因为各种原因而被撤销,这可能会引发疑问:撤销了的案件要不要取消销案呢?
案件撤销是指在审理过程中,由法院认为案情不成立、证据不足等原因,决定停止审理该案件并宣布案件不当成立的情况。
撤销案件后,如果原告再次申请起诉同一事项,法院一般不予受理。但是,如果原告提出补充新的证据或变更诉讼请求,且符合法律规定的受理条件,法院应当受理。
撤销了的案件不需要再进行取消销案的程序。撤销并不等于判决或裁定,不存在相关的法定效力,因此不需要对其进行撤销程序。
当然,如果裁判文书中存在错误,影响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需要向上级法院申诉或申请再审。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在缺乏法定效力的情况下,当事人不得以撤销的案件为据,向其他机关证明其权利或义务。如果需要在行政、民事或经济活动中证明其权利或义务,需要证明的内容必须是法院已经作出过的生效判决或裁定。
案件撤销是司法程序中的一种处理方式,经过撤销的案件因为不存在法定效力,所以不需要进行取消销案的程序。当事人需要注意,在其他机关证明自己的权利或义务时,必须提供法院已经作出过的生效判决或裁定的证据,而不能以撤销的案件为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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