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华 严选律师
河北天宏律师事务所
河北省石家庄市
发布时间:2011-07-13
主要区别在于:本罪对象限于古文化遗址、古墓葬,故意损毁文物罪和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的对象则限于文物、名胜古迹;在客观方面,本罪表现为私自掘取,其行为方式多为秘密的,而故意损毁文物罪和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则表现为损毁行为,行为的形式多种多样,包括捣毁、损坏、污损、拆除、挖掘、焚烧等;在主观方面,本罪一般具有非法占有文化遗址、古墓葬中文物的目的,而故意损毁文物罪、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则只是出于破坏的故意。其动机可能多种多样,但并无对文物非法占有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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