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失职犯罪一般指公职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由于玩忽职守、不负责任等原因,导致严重后果的行为。具体罪名包括、、过失损坏罪、过失杀人罪等。因失职犯罪与故意犯罪不同,主要看是否有过错或疏忽行为。
【法律分析】
因失职犯罪是指公职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由于失职、渎职或不负责任等原因,导致严重后果的行为,其本质是一种特殊的。因此,因失职犯罪的主观方面需要考虑犯罪人是否存在过错或疏忽行为。因失职犯罪的具体罪名包括、、过失损坏罪、过失杀人罪等。其中,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时,明知违法却仍然不执行或者对违法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时,对于已知应该采取措施而不采取措施,或者应该防范却没有防范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过失损坏罪是指公职人员由于疏忽大意,在履行职务时造成财物损失或损毁的行为;过失杀人罪是指公职人员由于疏忽大意,在履行职务时造成人员死亡的行为。因此,在判断一个公职人员是否构成因失职犯罪时,需要考虑其职务性质、责任范围、工作环境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具体情况选择相应的罪名进行定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三百九十七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或者;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或者;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