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娜 严选律师
北京重光(天津)律师事务所
天津市
发布时间:2011-07-13
重要俘虏是指:
(1)俘虏中的敌方中、高级军官;
(2)掌握重要情报的敌方机要、保密、警卫人员;
(3)为侦察敌情而专门抓获的俘虏;
(4)掌握我军重要情况的俘虏人员等。
更多关于私放俘虏罪的问题详见http://www.scxsls.com/a/20110701/188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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