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伟麟 严选律师
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
广东省广州市
发布时间:2023-07-03
色狂诈骗是指通过色情诱惑等手段,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依据涉案金额数额不同,可能被判定为或者。
【法律解析】
色狂诈骗是一种利用网络或者其他途径,以色情内容为诱饵,骗取他人财物的犯罪行为。根据我国规定,涉案金额较小的情况下,可以判定为诈骗罪;如果涉案金额较大,或者采用恶势力手段进行威胁、恐吓等,也可能被认定为敲诈勒索罪。对于涉嫌色狂诈骗的,司法机关会对其进行调查、取证、审判等程序,在确定其罪名和量刑标准时需要综合考虑犯罪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罪责大小等因素。如果被告人承认自己的罪行并积极赔偿损失,情节较轻,可能会获得从轻或者减轻量刑的裁定;如果犯罪情节特别严重,涉及多方受害,被告人也可能会面临较严厉的刑罚。在此提醒广大公众,要提高安全意识,增强防范意识,切勿被色情信息所迷惑,以免上当受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或者,并处或者单处;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并处罚金或者。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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