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量刑标准为三年以下、法定基准刑参照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款数额1万元或使国家税款被骗取5000元的,为六个月;虚开的税款数额每增加3000元或实际被骗取的税款数额每增加15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法律解析】
1.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或者,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
2.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
3.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或者,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或者。
4.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用于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骗取国家税款,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给国家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或者,并处。
5.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或者;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百零五条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或者,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或者,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或者。
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或者;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或者。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